对于"第三者"和出轨外遇,法律上有什么明确判定方式么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18 05:17:59
对于"第三者",法律上有什么明确判定方式么?

我老公要跟我离婚,他说我性格不好,但是后来我发现他手机的信息了,得知道他背着我和别的女孩暗地里交往了,俩人还一起住了三天.

既然离婚,我让他赔偿我损失,他是过错方,那女的算是第三者.但他说,他们俩只是住在一起,抱抱亲亲什么的,(那女孩年龄小)他说他们俩没发生性关系,他就不算外遇出轨.

他说要跟我离婚也有我的缘故,说我性格不好不幽默,就算我不太优秀,他也不能背着我那样吧,完全是出轨啊,你可以离婚后再去找别的女的,背着我找还不算外遇?

请问法律上怎么才能判定第三者和外遇出轨的标准?

好像还没有明确的标准,不过,在离婚诉讼中,如果你可以找到两人确实存在两性关系,则可以以对方为过错方(违反婚姻忠诚原则),在诉讼中要求对方承担更多的责任,当然也就能得到更多的赔偿。
依照现在的情况,要确定两性关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还有一种思路,就是看对方是否存在重婚的行为,即对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生活,这个可以向对方与第三者居住地的居委会、邻居等人取证,一般来说,这种思路在离婚诉讼中比较常见而且胜诉率较高。

你好。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的相关规定,在离婚过程中,对于过错方可以根据过错程度不分或少分财产。但是,你面临举证的问题,就是如证明你的丈夫在婚姻生活中存在过错,也就是你所说的他有外遇了。手机短信是可以作为证据的,除此之外你还应当有其他证据佐证,比如知情人的证人证言或其他视听资料等。因此,举证将是比较困难的一个过程。建议你们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,心平气和的处理好双方关系。若要离婚,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。

男女之间即使有关系是属于通奸行为,只要是自愿的,是不触犯刑法;你既然发现他们有这样的关系,你可以起诉离婚啊,只要你有证据,他就是过错方,你可以申请"赔偿".

这种情况就要找私人侦探了,拿到照片才行,短信也可以,但是你能在法庭上提供他的短信作为证据么。
我觉得你老公说话真恶心,还就是抱抱亲亲,哄鬼吧,这种男人你就是应该扔掉他。

没有明确规定,但支持无过一方,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宜